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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下岗及困难职工状况

1999-01-2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悉,目前北京市全市独立核算、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4145个工业企业中,有32.1%亏损,亏损额36.12亿元。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,全市地方所属国有、集体企业中,共有366户企业停产、半停产,共涉及职工11.74万人,其中停工人员58306人,放假回家人数为51598人。

1998年,北京市地方国有、集体企业中共有24.89万人下岗,劳务输出、离岗休养等形式累计分流了7.9万人,尚有16.99万人为下岗职工,其中有10.21万人已实现了再就业,再就业率为60.2%,北京市用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经费也已达1.3亿元。

北京市政府1998年7月调整后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为人均月200元,按照这个标准,北京有72个区、县、局、总公司有困难职工20073户,(其中9019户为下岗职工),主要集中在一轻、二轻、纺织、矿务等行业。许多困难家庭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的重病、重残所致,出现“一人有病,全家受穷”的状况。目前,许多企业普遍存在大量拖欠职工医药费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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